本院简介

    2022-04-02 16:16:49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  乡村振兴学院)是青岛农业大学直属综合性科教机构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议事协调机构与综合管理机构,三块牌子,一套班子,青岛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新民教授兼任本院院长,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合作经济研究会会长、学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中华教授担任常务副院长,学校科技处处长赵龙刚、社会工作处处长王珏、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潘军担任副院长。

  青岛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于2013年12月19日由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联合下文(国科发农〔2013〕716号)批准成立,是全国39所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之一。青岛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成立于2018年2月,是山东省内第一家乡村振兴研究机构。青岛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学院成立于2022年4月,是山东半岛地区首家在高校设立的乡村振兴教学培训机构。同时,青岛农业大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本院,学校与青岛市共建的青岛市乡村振兴研究院也依托本院设立,山东省合作经济研究会秘书处也挂靠在本院,本院成为整合校内外资源,共同致力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事业的高端智库平台和全面合作阵地。

  本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相关精神,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部署和“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农业大学的智力、人才和资源优势,着力在以下领域开展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负责科技部教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工作;

  2.负责代行学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3.负责新农村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与实践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乡村振兴专项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新农村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智库建设、决策咨询与规划设计等工作,为各级政府提供相关决策咨询、政策建议、规划报告,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5.负责开展新农村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战略研究、技术开发、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基地管理、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成果评选表彰推介以及学校推广系列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6.负责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训和团队建设等工作;培养高水平的农业党政领导干部、农业科技骨干、基层农技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

  7.负责统筹协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深入乡村,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和振兴乡村文化。

  8.负责协助教务处涉及乡村振兴相关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精品教材及实践教学的建设工作;

  9.负责新农村发展与乡村振兴的信息化平台和体系建设工作;努力搭建惠及“三农”的科技智库平台、科技研发平台、创新创业平台、农业技术成果和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的推广示范平台;

  10.负责做好与新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的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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